當前位置:南京市民政局 > 專題專欄 >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專欄
根據南京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細則的通知》(寧民法〔2017〕142號),現將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公示如下。
序號 | 抽查事項 | 檢查項目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檢查內容 |
1 | 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 | 社會團體 | 南京市民政局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十四條 | 社會團體是否存在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行為 |
民辦非企業單位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十九條 |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否存在違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行為 | |||
基金會 |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三十四條 | 基金會是否存在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行為 | |||
2 | 經營性公墓 | 對墓穴占地面積的檢查 | 南京市民政局 | 《南京市殯葬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 墓穴占地面積是否超過省、市規定的標準。 |
對建辦手續的檢查 | 《南京市殯葬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 建設是否符合本市殯葬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并且依法辦理相關用地、建設和其他有關手續。 | |||
對銷售價格的檢查 | 《南京市殯葬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 銷售時是否標明墓型名稱、編號、主材材質、規格、墓葬費收費標準、護墓管理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銷售喪葬用品是否標明商品名稱和價格。 | |||
對護墓管理費的檢查 | 《南京市殯葬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 是否從墓穴銷售收入中提取護墓管理費,是否專項用于公墓的維護管理。 | |||
3 | 養老機構 | 南京市民政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1.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經常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 3.服務期限和地點 4.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5.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6.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 7.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條件的住房,并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8.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衛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 |
4 | 慈善組織 | 對業務開展情況的檢查 | 南京市民政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九十八條 | 是否按照慈善宗旨開展活動; |
對慈善資金使用的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九十九條 | 是否違反《慈善法》第十四條規定造成慈善財產損失的; | |||
對信息公開情況的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九十九條 | 是否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 | |||
對開展募捐活動情況的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條 | 開展募捐活動是否符合相應資質,是否存在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開展公開募捐的行為; | |||
對捐贈票據開具情況的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一百零二條 | 慈善組織是否依法向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或者及時主動向捐贈人反饋有關情況。 |